羽毛球的比賽方法及規則簡介
羽毛球的比賽方法及規則簡介
(一) 羽毛球場地、器材
1. 場地:羽毛球場成長方形,如圖示
各條線寬均為4厘米,場地上空12米以內和四周4米以內不應有障礙物。球場中央網高1.524米,雙打邊線處網高1.55米。
2. 器材
球重4.74克~5.5克,由16根羽毛插在半球型軟木托上。球拍框總長度不超過68厘米,寬不超過23厘米,拍弦面長不超過28厘米,寬不超過22厘米。
(二) 羽毛球比賽方法及主要規則簡介
1. 比賽的項目:男子單打、女子單打、男子雙打、女子雙打、混合雙打、男子團體、女子團體。
2. 比賽的計分方法:
⑴除非另有商定,比賽應以三局兩勝定勝負,團體賽多采用5盤3勝制
⑵只有發球方才能得分
⑶雙打和男子單打先得15分的一方為勝一局。
⑷女子單打先得11分的一方勝一局
①雙打和男子單打,13平或14平(女子單打9平獲10平)時,先獲13分或14分(女子單打先獲9分或10分)的一方,可以選擇“再賽”或“不再賽”。
②這一選擇只能在規定分數第一次出現,下一次發球發出之前做出。
③13平(女子單打9平)時不選擇“再賽”,在14平(女子單打10平)時先獲14分(女子單打10分)者仍可選擇“再賽”。
⑹選擇“再賽”后從“0比0”開始報分,先獲“再賽”分數的一方勝該局。
①13平再賽到一方先到5分。
②14平再賽到一方先到3分。
③9平再賽到一方先到3分。
④10平再賽到一方先到2分。
⑺在下一局開始由上一局的勝方先發球。
3. 比賽中的站位:
單打:
⑴發球員的分數為0或雙數時,雙方運動員均應再各自的右發球區發球或接發球 。
⑵發球員的分數為單數時,雙方運動員均應再各自的左發球區發球或接發球。
⑶如“再賽”,發球員應以該局的總的分數來確定站位。若總分為15分(單數),雙方運動員均應再各自的左發球區發球或接發球;若總分為16分(雙數),雙方運動員均應再各自的右發球區發球或接發球。
⑷球發出后,雙方運動員就不再受發球區的限制而自由擊到對方場區的任何位置,運動員的站位也可以在自己這方場區的界內或界外。
雙打:
⑴一局比賽開始和獲得發球局的一方,都應從右發球區開始發球。
⑵只有接發球員才能接發球;如果它的同伴去接球或被球觸及,發球方得一分。
①每局開始首先發球的運動員,在該局本方得分為0或雙數時,都必須在右發球區發球或接發球;得分為單數時,則應在左發球區發球或接發球。
②每局開始首先接發球的運動員,在該局本方得分為0或雙數時,都必須在右發球區接發球或發球;得分為單數時,則應在左發球區接發球或發球。
③上述兩條相反形式的站位適用于他們的同伴。
④如有“再賽”,則以該局本方總的分數來確定站位。
⑷任何一局的本方發球員失去發球權后,由該局首先發球員發球,然后首先發球員的同伴發球,接著由他們的對手之一發球,然后再有另一對手發球,如此傳遞發球權。
⑸運動員不得有發球錯誤和接發球的錯誤,或在同一局比賽中有兩次發球。
⑹一局勝方的任一運動員可在下一局先發球,負方中任一運動員可先接發球。
⑺球發出后就不再受發球區的限制了。運動員可在本方場區自由站位和將球擊倒對法場區的任何位置。
4. 比賽規則:
⑴交換場區
① 以下情況運動員應交換場區:
Ⅰ、第一局結束。
Ⅱ、第三局開始。
Ⅲ、第三局中或只進行一局的比賽
② 運動員未按以上規則交換場區,已經發現立即交換,以得分數有效。
⑵合法發球:
① 發球使任何一方都不允許非法延誤發球。
② 發球員和接發球員都必須站在斜對角線發球區內發球和接發球,腳不能觸及發球區的界限;兩腳必須都有一部分與地面接觸,不得移動,直至將球發出。
③ 發球員的球拍必須先擊中球托,與此同時整個球必須低于發球員的腰部。
④ 擊球瞬間球桿應指向下放,從而使整個球框明顯低于發球員的整個握拍手部。
⑤ 發球開始后,發球員的球拍必須連續向前揮動,直至將球發出。
⑥ 發出的球必須向上飛行過網,如果不受攔截,應落入接發球員的發球區。
⑶羽毛球的違例
① 發球不合法違例。
② 發球員發球時未擊中球。
③ 發球時,球過網后掛在網上或停在網頂。
④ 比賽時:
Ⅰ、球落在球場邊線外。
Ⅱ、球從網孔或從網下穿過。
Ⅲ、球不過網。
Ⅳ、球碰屋頂、天花板或四周墻壁。
Ⅴ、球碰到運動員的身體或衣服。
Ⅵ、球碰到場地外其他人或物體(由于建筑物的結構問題,必要時地方羽毛球組織可以制定羽毛球觸及建筑物的臨時規定,但其國組織有否決權)。
⑤ 比賽時,球拍或球的最初接觸點不在擊球者網的這一方(擊球者擊球后,球拍可以隨球過網)。
⑥ 比賽進行中:
Ⅰ、運動員球拍、身體或衣服觸及網或網的支持物。
Ⅱ、運動員的球拍或身體,以任何程度侵入對方場區。
Ⅲ、妨礙對手,如阻擋對方僅靠球網的合法擊球。
⑦ 比賽時,運動員故意分散對方注意力的任何舉動,如喊叫、故作姿態等。
⑧ 比賽時:
Ⅰ、擊球時,球夾在或停滯在拍上緊接著又被拖帶。
Ⅱ、同一運動員兩次揮拍連續擊中球兩次。
Ⅲ、同一方兩名運動員連續各擊中球一次。
Ⅳ、球碰球拍繼續向后場飛行。
⑨ 運動員違反比賽連續性的規定。
⑩ 運動員行為不端。
⑷重發球:
① 與不能預見或意外的情況,應重發球。
② 除發球外,球掛在網上或停在網頂,應重發球。
③ 發球時,發球員和接發球員同時違例,應重發球。
④ 發球員在接發球員未做好準備時發球,應重發球。
⑤ 比賽進行中,球托與球的其他部分完全分離,應重發球。
⑥ 司線員未看清球的落點,裁判員也不能做出決定時,應重發球。
⑦ “重發球”時,最后一次發球無效,原發球員重發球。
⑸死球:
① 球撞網并掛在網上,或停在網頂上。
② 球撞網或網柱后開始在擊球這一方落向地面。
③ 球觸及地面。
④ “違例”或“重發球”。
⑹發球區錯誤:
① 發球順序錯誤。
② 從錯誤的發球區發球。
③ 在錯誤的發球區準備接發球,且對方球已發出。
⑺發球區錯誤的裁判方法:
① 如果錯誤在下一次發球擊出前發現,應重發球;只有一方錯誤并輸了這一回合,則錯誤不予糾正。
② 如果錯誤在下一次發球擊出前未被發現,則錯誤不予糾正。
③ 如果因發球區錯誤而“重發球”,則該回合無效,糾正錯誤重發球。
④ 如果發球區錯誤未被糾正,比賽也應繼續進行,并且不改變運動員的新發球區和新發球順序。